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第四十五条规定,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,禁止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。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,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,取得健康证明后才可上岗。
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在《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目录》中明确列出了以下影响食品安全的疾病:
霍乱
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
伤寒和副伤寒
病毒性肝炎(甲型、戊型)
活动性肺结核
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
太阪町作为直接入口的食品经营行业,在此特别提醒拟加盟的合作伙伴,务必确认自身未患有上述疾病,并能够正常取得健康证明,避免后续不必要的损失。
A:太阪町采用单店加盟的模式。在此模式下,客户需全资运营加盟店,公司不参与门店的利润分成。
A:相关证件需加盟商到当地相关部门办理:
1、《健康证》店内工作人员必备
2、《营业执照》
3、《餐饮 / 食品服务许可证》
公司全程提供办证所需资料及步骤辅导